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联系我们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8550538018
电话:0512-57655118
邮箱:yuanheyx01_@163.com
地址:昆山市巴城镇虹棋北路538号
行业新闻
污染物的排放标准(排放单位)
作者:源和环保 发布时间:2022-05-23 09:49:45
近日,四川省正式发布《关于VOCs排污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成为全国第六个试点开征VOCs排污费的省份,并将于2016年3月1日起实施。目前已经开始征收VOCs的省、直辖市主要有:北京、上海、江苏、安徽、湖南、四川等。现在把各地VOCs的收费行业、收费时间、收费价格、差异化收费政策以图表的形式呈现出来,让你对各地VOCs排污费的收费政策有个大概的了解。
新闻资讯
- 2024-03-15 13:53:22
- 2024-03-15 13:53:20
- 2024-03-15 13:53:18
- 2024-03-15 13:53:16
- 2024-03-15 13:53:14
- 2024-03-15 13:5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