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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化学纤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排放限值详解
浙江省化学纤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是指在浙江省内从事化学纤维生产的企业,对其在生产过程中所排放的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进行规定的标准。
排放限值如下
1.二氧化硫(SO2)≤50毫克/立方米
2.氮氧化物(NOx)≤100毫克/立方米
3.颗粒物(PM)≤30毫克/立方米
4.挥发性有机物(VOCs)≤20毫克/立方米
5.氟化物(F)≤10毫克/立方米
6.氯化氢(HCl)≤20毫克/立方米
7.氰化氢(HCN)≤0.5毫克/立方米
8.二氧化碳(CO2)≤1000毫克/立方米
以上排放限值均为企业排放口的平均浓度。
为了保护环境,浙江省对化学纤维工业企业的排放进行了严格的限制。企业应该根据这些排放限值,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其所排放的大气污染物的浓度,以达到标准要求。
同时,浙江省还对企业的排放进行了监测和检验,确保企业的排放符合标准。如果企业的排放超过了标准限值,将会面临相应的处罚。
总之,浙江省化学纤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实施,对于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具有重要意义。企业应该积极采取措施,降低其排放浓度,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近年来,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化学纤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也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浙江省化学纤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排放限值是其中的重要内容,本文将对其进行详细解析。
一、排放限值的基本概念
排放限值是指在一定时期内,某一特定污染物在排放口排放的允许浓度或质量。其目的是为了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防止污染物对环境的危害超过一定程度。
二、浙江省化学纤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排放限值
根据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发布的《浙江省化学纤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1011-2015),在化学纤维工业生产过程中,对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进行了明确规定。
其中,二氧化硫排放限值为3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为50毫克/立方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为20毫克/立方米,烟尘排放限值为30毫克/立方米,氨气排放限值为20毫克/立方米。
三、排放限值的意义和作用
排放限值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首先,排放限值可以有效地控制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减少对环境的危害。其次,排放限值可以促进化学纤维工业的可持续发展,提高企业的环境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排放限值的执行可以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和管理,保障公众的环境权益。
综上所述,浙江省化学纤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排放限值是化学纤维工业生产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对于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企业应该认真执行排放限值标准,加强环境管理和技术创新,为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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